龙子湖校区建设与管理委员会
河南大学明德园商业房超市招租公告
作者:招标部 时间:2022-06-28   点击:[]次

河南大学(采购人)拟对河南大学明德园商业房超市招租进行公开招租,以公开招租的方式选择承租人,现委托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此次招租活动,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潜在承租人参加。

一、项目概况与招租范围

1、项目名称:河南大学明德园商业房超市招租

2、招租方式:公开招租

3、预算金额:招租底价,承租人报价不得低于评估底价。

4、项目概况

4.1 拟出租明德园商业房超市招租,共1189.43平米,拟进行公开招租,房屋实际状况以现场情况为准。

4.2租赁年限:6年,租金一年(合同年)一交。3个月装修过渡期,装修过渡期内免交租金,中标价3个月租金数额收取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和首年租金签订合同时交纳,以后每年租金合同年年初10天内交纳,装修期间有破坏房屋主体结构安全等行为的,由承租人自行修复,并承担一切费用。

4.3经营要求

1)明德园商业房经营应按照投标规划使用方案执行,经营范围以满足保障河南大学师生的工作生活需要为基本原则,承租人仅能将所承租商业房全部用于经营超市,不得转租或分开转租,不得改变商业房用途。

2)由承租人在国家规定的经营范围内全额投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按约定向招租人交纳租金。在经营期间所产生的水、电、暖、燃气费用、物业费、税金、各项管理费用等所有费用及安全责任由承租人全部负责并承担。

3)经营活动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不得从事产生油烟污染、噪音污染等影响居民生活休息的业务,包含但不限于餐饮加工和五金加工等,否则招租人有权责令停止经营并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承租人承担。但应师生服务需要,可以经营早点快餐店等,但需获得楼上居民的书面认可同意

4承租人需要对商业房装修的,须以书面形式事先通知招租人和物业公司,并附效果图、平面布局图、门头招牌图及装饰材料说明书等,在征得招租人和物业公司书面同意开具开工许可证后方可进场施工,须以书面形式事先通知招租人和物业公司,并附效果图、平面布局图、门头招牌图及装饰材料说明书等,在征得招租人和物业公司书面同意开具开工许可证后方可进场施工,装修方案及门面装饰装修以不得破坏出租房屋主体外貌、内部结构和符合消防安全要求、郑州市城建管理部门要求为原则,须符合基建装修工程施工规范、材料环保标准、消防设计等相关标准要求,不得影响房屋使用安全,不得影响用电、用水、用气、用暖及网络运行等安全,装修费用由承租人负担;承租人若违反以上规定,招租人方有权通知承租人立即停工、即时整改。因装修影响楼体等的安全造成招租人的一切损失和法律责任由承租人承担担。

5)承租期内由承租人负责房屋维修及房屋内出现人身安全事故所发生的一切损失和法律责任由承租人全部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

5.标段划分,共划分一个标段:

9号楼裙房3号房间-13号楼裙房1号房间共1189.43平米。

5.1房间面积清单及最低限价:

序号

 

名称

结构

所在层数

建筑面积㎡

租金最低限价 (元/年)

本次拟设经营

项目

1

河南大学郑州校区家属楼9号楼裙房3号商铺

钢筋混泥土

1

102.66

81566.67

超市

2

160.73

76566.67

2

河南大学郑州校区家属楼9号楼裙房4号商铺

钢筋混泥土

1

116.36

88066.67

2

109.51

49733.33

3

河南大学郑州校区家属楼9号楼裙房5号商铺

钢筋混泥土

1

119.52

90466.67

2

143.78

65266.67

4

河南大学郑州校区家属楼9号楼裙房6号商铺

钢筋混泥土

1

76.88

58233.33

2

92.52

42033.33

5

河南大学郑州校区家属楼13号楼裙房1号商铺

钢筋混泥土

1

151.71

118200.00

2

115.76

54333.33

合计

1189.43

724466.67

二、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租人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参考《财政部关于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报告上签名盖章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会【20011035 号)规定,审计报告应当由两名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签名盖章并经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方为有效。(如承租人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近三个月内的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租人(企业)20221月份以来的任意一个月承租人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缴纳社保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服务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

注:(依法缴纳的税收和社保证明材料日期以承租人所提供的税收完税凭证上标注的税款所属日期为准)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6、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 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要求, 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税收违法黑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 站“失信被执行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栏目中有失信等负面信息的潜在承租人,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资格审查时,招租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 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备注: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文的要求。

7、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10、业绩要求:承租人须提供不少于1项大于或等于拟投报标段商业房同等规模超市经营案例业绩证明。

三、招租文件获取信息:

1.时间:2022 06 29 日~ 0705 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双休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2.地点: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封项目部(开封市郑开大道第三大街大宏城市广场35层楼513室)

3.方式:本项目采用远程报名,需发送以下资料:

营业执照、法人代表授权书(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后附法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加盖公章扫描发送至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邮箱(hnyuxin008@163.com)即可,(发送完邮件后须联系0371-22307212确认邮件是否发送成功以及资料是否齐全),邮件名称统一为“公司名称+报名材料+联系人电话”,逾期将不再受理报名。

待招标代理机构审核通过后,将电子招租文件回复至承租人邮箱,请各承租人注意查收。如有遗漏自行负责,招租人和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4.售价:300/包,售后不退。

、报价文件递交

1.时 间:20227 121700

2. 点: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封项目部办公室(开封市郑开大道第三大街大宏城市广场35层楼513室)

五、报价文件开启

1.时 间:20227 13 0900

2. 点:河南大学金明校区曾宪梓楼一楼会议室

注:由于疫情防控期间承租人不便进入河南大学校园,故本项目递交报价文件时间、地点同报价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不一致,请各承租人注意。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大学招标与采购信息网》、《河南大学龙子湖校区建设与管理委员会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招租人:河南大学

联系人:张老师

电 话: 0371-22196418

地 址:河南大学金明校区曾宪梓楼一楼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王女士 、任先生、沈先生

电 话:0371-22307212

邮 箱:hnyuxin006@163.com

地 址: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与商务西七街交叉口中华大厦十九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