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子湖校区建设与管理委员会
河南大学国际学院文科组团(南组团)采光顶工程招标公告
作者:招标部 时间:2017-07-14   点击:[]次

河南大学国际学院文科组团(南组团)采光顶工程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南大学国际学院文科组团(南组团)采光顶工程已由河南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以豫发改社会【2014】668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河南大学,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已落实,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河南大学国际学院文科组团(南组团)采光顶工程

2.2 招标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7-1048号

2.3 招标范围:河南大学国际学院文科实验组团南组团采光顶设计及施工工程,约为410平方米(最终实测面积结算为准);包括施工图设计、相应位置的预制埋件、钢结构、玻璃及铝板幕墙、装饰构件等加工、制作、安装及保修期内的伴随服务。

2.4 项目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河南大学龙子湖校区校内(明理路与姚桥路交叉口往北500米)

2.5 计划投资:约60万元

2.6 工 期:65日历天

2.7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3 企业在2014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一个类似业绩(①同等规模以上的设计及施工一体业绩合同一份,②或同等规模以上的设计业绩和施工业绩各一份)

3.4 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区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时间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5 近年(2015年度或2016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并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6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7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8 本招标项目对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限制其投标;

3.9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网址“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网址“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招标项目;

3.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4.1 投标人须注册成为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 CA密钥,于2017年7月14日上午9时至2017年7月20日(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主体登录页面,凭CA密钥登录会员系统,并按提示报名(详见http://www.hnggzy.com公共服务-办事指南)。

4.2 CA密钥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大厅(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北街与东风东路廉政大厦5楼)办理。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

5.1报名成功后的投标人凭CA密钥登录会员系统,按要求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时需缴纳招标文件费(网上缴费)。招标文件以《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的电子招标文件为准,招标人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请及时关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和公司CA锁推送消息。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河南省政府采购网》(www.hngp.gov.cn)、《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www.hnzbcg.cn)、《河南大学招标信息网》(zbb.henu.edu.cn)、《河南大学龙子湖校区建设与管理委员会网站》(jgw.henu.edu.cn)和《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hnggzy.com)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人:河南大学

人:焦老师、辛老师

联系电话:0371-86532659

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行:建行郑州直属支行

号:4100 1526 0100 5020 2373

联系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23号中科大厦(中原银行)8

人:李素一  李莹辉

联系电话:0371659280100371-65928032

河南大学

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七月十四日